是的!我知道我的本源!
我毫无满足,就像火焰在燃烧着而烧毁自己。
我把握住的,全变成光,
我丢弃的,全变成灰烬一样:
我是火焰,确实无疑。
我只遵守一诫——保持纯粹!

休 谟 的 铡 刀


〔英〕加雷斯·索斯维尔

 

“我宁愿毁灭世界也不愿划伤自己的手指,这与理性并不冲突。”——大卫·休谟《人性论》(A Treatise Upon Hur an Nature)

 

可能与理性不相悖,但是与大多数正常人的选择相反。休谟旨在强调道德比理性更接近欲望和情绪(他称之为“情感”)。所以,宁愿世界毁灭也不愿有一个只需要一小片创可贴的伤口,虽然从技术上说,不是一种非理性的表现,但是却与大多数人的自然本能和欲望背道而驰,而这些本能和欲望是道德的基础。

 

休谟在描述性的陈述和规定性的陈述之间做了一个“严格的”区分——有人称之为休谟的侧刀。由此,“同情是善行”,实际上是在说两件不同的事情:第一,同情通常被认为是善行(描述道德态度);第二,你应该有同情心(规定行为)。假设你喜欢蛋糕,经过一个面包店时,你的朋友说,“看,有蛋糕,你该买一个。”现在,你喜欢蛋糕是事实,但这是否意味着你应该买一个呢?也许你正在节食或者对某种配料过敏,所以,你喜欢蛋糕的事实并不会迫使你去做任何事情;蛋糕是这样,道德也如此。

 

这叫做“是——应该”之间的差距,存在于“x是善的”和“你应该去做x”之间。既然休谟识别了这一差距,哲学家们便试图去弥补它。比如,约翰·塞尔提出某些道德性陈述自然隐含了某种义务:如果你说:“我承诺去做x”,那么——为了事实上正确、一致和理性——你必须完成你的承诺。

 

然而,如果“承诺”的意义发生改变怎么办?也许它会变成“我们不一定总是要履行某事”(可能大多数人就是这样认为的)这种情况下,不去履行诺言并非是不理性或前后矛盾的。所以,我答应去看电影,但是没去。你知道,我本来想去,我真的想去,但是我的手指擦伤了……

 

许常红 译

 

摘自《人是一棵思考的苇草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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